按照《团章》有关规定,经本人自愿申请、团校培训合格、班级综合考核优秀、年级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校团委审批,拟同意以下学生为共青团员。现公布名单如下:
1901 易彦辰 赵芷仪
1902 李炯锐
1904 刘盾 郑好
1905 罗舒桓、阳宇垚、吴康宸、李则宏
1906 吴求憬 陈泰极
1909 袁子茹
1910 彭博云 沈楚晓
1911 陈昊洋
1912 严雅诗 葛洋
公示期:10月21日-10月24日。公示期间,请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监督,如对以上同学入团持有异议,请到团委办公室反映。
共青团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