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0年教职工评优评先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9 18:29:50浏览次数:544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0年校级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2.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搞有偿家教、家养,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

3.班级学风好,学年内曾被评为常规管理优秀班级”或获得“学习进步显著奖”。

4.班级日常管理到位,班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常规管理优秀班级”。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班级受记大过以上(含记大过)处分的学生每学期不超过二人次,班级财产保护好。学年内常规考核月平均分位于前50%

5.工作作风民主,学生及家长反映好,调查问卷班主任工作满意率达60%以上。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有效利用家校互联网络平台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典型学生建立家校合作教育档案,跟踪记录学生教育过程、效果。

6.按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升旗仪式、校会、班会、两操一课及其他外出参观活动,跟班管理学生,无迟到、缺席情况。加强对班上寄宿生的管理、晚就寝及午休等时段进行督促检查。寒暑假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或社会实践活动。

7.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形成班级管理特色,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理论思考。班级文化、班级特色在年级或学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或德育研讨会上进行推广;推出班会公开课,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德育论文在德育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一等奖。

8.按时上交年级或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种资料,按时参加班主任会,无迟到、缺席情况。

二、评选程序

1.校级“优秀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25%

2.各年级推荐符合以上条件候选人(按等第排好序)上报教育处,教育处逐条审核后上报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德育工作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年度优秀优秀德育工作者

3.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被评为校优秀德育工作者的有资格参评省、市级“优秀班主任”。

三、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颁发奖金并在年度颁奖大会上发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办法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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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为适应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努力成长为师德高尚、专业水平一流的优秀骨干教师,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2.教学工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项):

①近三年内送过毕业班;②本年问卷满意率在80%以上;③本年内教学成绩位居年级前1/2。

3.教学科研(①②③④⑤⑥中须满足一条):

①本年内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研论文;②本年内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奖;③近两年在赛课中获得过学校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④近两年上过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⑤近两年内有得到学校充分认可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课题;⑥开发了一门校本课程。

4.班主任或教练与辅导员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时,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并提交与自己申报表中内容相符的各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评定

1.由相关处室对申报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定。

2.教师所在年级组、教研组召开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后,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签署意见。

3.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4.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证书。

2.优先安排参加培训,颁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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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0年“岗位能手”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和引导全校教职工争当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勇于创新、贡献突出的岗位能手,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岗位能手”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爱校,工作敬业,技术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教职工; 

3.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或优质服务水平在本岗位处于领先水平; 

4.在检测和科研中,努力创新,成绩突出,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5.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与评定 

1.“岗位能手”每年度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0%,每年度末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在各内展开初评工作,填写《“岗位能手”申报表》报送至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年度内有请假、迟到、早退、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计划的,推荐材料不齐全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2.学校“岗位能手评选领导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评审。

3.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岗位能手证书。

2.学校给予获奖者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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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0年优质服务奖评选方案

为加强教辅、后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力倡导敬业爱岗、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努力为教育、教学一线搞好服务,特制定《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质服务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职在岗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教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校团委、总务处、安保处、招生办等各处室及其所属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廉洁奉公。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育人的思想,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在服务和管理中取得大家公认的突出成绩。

4.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全面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好,在本评选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或工作失职,无因服务态度和质量的原因被师生投诉的现象。

5.讲团结,讲奉献,有大局意识,主动积极支持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利益,无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行为。

6.工作中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无损公肥私和无上班干私活的现象。

7、坚持出满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三、评选程序

1.教工大会对职员工人进行评议。满意率在前40%内获得参评资格。

2.学校“优质服务奖评选领导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评审。

3.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优质服务奖证书。

2.学校给予获奖者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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