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局直属单位党组织,民办教育党委、局机关党委: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组通〔2016〕34号)有关要求,规范党费缴纳工作,市委组织部 根据党费缴纳标准,整理出系列案例供各地学习,现将相关案例印发以供参考。
请各单位根据长组通〔2016〕34号要求,对照相关案例迅速落实整改。 请将党费收缴情况自查阶段情况统计表填好后于9月31日前上交市教育局组织处。
联系人:江晨
电子邮箱:zzc812813@163.com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